细微之处见真知
——百家湖小学全体教师进行“规范语言文字”的学习
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对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学校是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主阵地,教师是语言文字工作的直接实施者。为了迎接湖州市语言文字示范学校评估组的验收,为了使每位教师能树立规范使用祖国语言文字的强烈意识,近日,百家湖小学全体教师齐聚一堂,进行了“规范语言文字”的学习。
主讲的是校工会主席龚四宝,龚老师就公文中易误用的标点和数字进行了细致地分析,在场的老师都纷纷表示:原来自己平时那么小心地使用规范语言文字,还是有不少的漏洞,真是不学不知道!比如,“第一、第二、首先、其次、等等,顿号(、)应改为逗号(,)。(一)、(二)、(三)、(1)、(2)、(3)、①、②、③、等等,这些序号既然用了括号,就不能加顿号及其他标点。”这些都是我们论文与备课中常用的序号,我们平时却没有留心区分。再如,“‘二〇〇六年’不能写成‘二00六年’或‘二零零六年’,应在插入菜单里面的‘日期和时间’里添加。”这也是我们平时常用的数字,可很少有人能正确使用。
通过这次学习,老师们都有不少意外的收获,相信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定会更规范、更正确地使用我们祖国的语言文字,哪怕是一个小小的标点或数字也不会轻易放过了。百家湖小学的全体师生更会以认真的态度、崭新的面貌迎接湖州市语言文字示范学校的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