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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百万少年争戴‘四好少年’奖章”展评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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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百万少年争戴‘四好少年’奖章”展评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4/12 15:12:36 作者:无 点击:625次

关于组织参加全省“百万少年争戴‘四好少年’奖章”

展评活动的通知

 

各少先队大队部:

为进一步深化争当“四好少年”活动,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区少工委决定推荐90名少先队员参加全省“百万少年争戴‘四好少年’奖章”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在热爱祖国、理想远大,勤奋学习、追求上进,品德优良、团结友爱,体魄强健、活泼开朗等某一方面、某一小项或者各方面都取得明显进步和突出成绩的少先队员均可以参加评选。

二、评选办法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推荐、展示、评议

等环节,评选、推荐90名“四好少年”参加全省表彰。具体办法如下:

1、推荐展示阶段(4月)

全区各级少先队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发动全体少先队员参加推荐展示:

“我的进步我来讲”——“我的成长故事”交流展示活动:全区少先队员围绕“四好少年”某一方面或某一小项的具体要求,讲述自己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少先队活动,努力成长进步的精彩故事。利用晨会、队会以及课余时间等,通过“面对面”等途径或利用红领巾广播站、电视台、主题队会等阵地交流展示自己成长进步的真实感受和显著收获,并接受队员的民主评议和推选。活动不设门槛,鼓励人人参与,以“雏鹰奖章”作为激励手段,为每个少先队员提供平等的展示和竞争机会。

 “我的同伴我来夸”——身边“四好少年”事迹互评活动:在开展“我的进步我来讲”——“我的成长故事”交流展示活动之后,学校少先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我的同伴我来夸”——身边“四好少年”事迹互评活动,鼓励老师(少先队辅导员)、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以各种方式评议和推荐身边的“好少年”。通过共同参与展评活动,推出更多的好少年典型,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评价体系。

2、申报推荐阶段(5月上旬)

 “‘四好少年’奖章我来争”——申报参评:全区少先队员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意愿,可以申报某一方面的好少年奖章或综合性的“四好少年”奖章。区少工委将推荐90名“好少年”代表到市活动组委会。

3、评选表彰阶段(5月)       

省级评选工作于5月下旬开始,并于“六一”期间进行表彰。省组委会另将表彰一批“优秀组织奖”和“优秀辅导奖”。展评活动中涌现的突出人物事迹将推荐至《中国少年报》、《少年号角》等队报队刊以及江苏少儿频道等宣传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