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含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
近期,国务院教督委办将组织开展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请各学校对照要求,认真做好自查、整改工作。各学校要结合通知中的“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重点内容”撰写自查报告,内容包括: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基本情况、好的做法和经验(列举实例)、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整改的措施和时间节点等,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各校自查报告要附自查待整改的问题清单(按照督导重点内容,列表说明存在问题类别、问题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间等)。
教育局将把本次专项督导检查工作作为新学期开学工作检查的重点内容,将结合各学校自查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协同学校共同做好各项安全风险防控工作。
各学校自查报告及问题清单需于2月28日下班前报送到教育局督导室(113办公室)李昌瑜同志处,也可以委托开学工作检查组同志带回。
江宁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8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