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了增强争先创优的意识,激发建功立业的热情,也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宁做贡献,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和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公开、民主(集中)原则,认真组织开展“文明职工”“五一巾帼标兵”等推选、评比活动。具体如下:
二、推选方式
根据通知要求,对照推选条件,结合个人工作情况与实绩,采用个人申报、年级组(或部门)推荐的方式,确定候选人名单;然后,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民主测评;根据测评结果(须超过半数),学校党总支、工会委员会、领导小组研究,最终确定上报人员名单,并及时公示。公示无异议,按照要求上报材料,参与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评选活动。
三、工作流程
1.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褚裕锋
组 员:张 勇 周海玉 陈林静 蒋 静 许翔国 张 健 张本琴 刘有钧
季 俐 贾 敏 龚四宝
2.规范工作程序
4月17日 宣传发动阶段 发布推选方案及有关通知,准备推选材料;
4月18日 组织申报阶段 按照工作要求,个人自愿申报、年级组(或部门)推荐(每个年级组推荐一名候选人),产生候选人名单,同时提交申报材料至工会处;
4月19日 测评上报阶段 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民主测评;根据测评结果,学校党总支、工会委员会、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上报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上报材料。
四、几点说明
注:?“文明职工”申报人须填写“江宁区教育系统文明职工”申报表(一式两份),1500字详细事迹材料、300字简介各一份(纸质稿与电子稿);?“五一巾帼标兵”申报人须填写“江宁区教育系统五一巾帼标兵”申报表(纸质稿一式两份;还有电子稿)。
2.请每位参选人员须于2017年4月18日下班前,把材料(电子稿和纸质稿)提交至工会龚四宝处。未按时间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南京市百家湖小学
2017年4月17日
南京市百家湖小学教育系统“文明职工”民主推选表
依照江宁区教育工会“江宁教工[2017]18号”文件精神,拟推荐一名教职工候选人参加江宁区教育系统“文明职工”评选。请对照推选条件,在下列名单中勾选(或另选)一名教职工候选人。
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是全校教职工的楷模;
2.热爱本职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奉献,勤勤恳恳付出,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3.自强不息,团结协作,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堪称表率;
4.遵纪守法,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在教职工中有较高声誉;
5.家庭温馨,夫妻和睦,邻里和谐,在教职工中具有较好口碑;
6.候选人无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言行。
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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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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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① 不选或多选视为无效推选表;
② 被推选上的候选人完善填写“江宁区教育系统文明职工”申报表(一式两份),1500字详细事迹材料、300字简介各一份(纸质稿与电子稿),并于4月19日前报至工会龚四宝处。
2017年4月17日
南京市百家湖小学教育系统“五一巾帼标兵”民主推选表
依照江宁区教育工会“江宁教工[2017]19号”文件精神,拟推荐一名女教职工候选人参加江宁区教育工会“五一巾帼标兵”评选。请对照推选条件,在下列名单中勾选(或另选)一名女教职工候选人。
推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为人师表,倾心育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不从事有偿家教;
2.业务素质强。勤奋好学,刻苦钻研业务,自身教育教学成绩显著或岗位业绩突出;
3.工作创新意识强,在工作中不断有所突破和创新。
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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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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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①不选或多选视为无效推选表;
②被推选上的候选人完善填写“江宁区教育系统五一巾帼标兵”申报表(纸质稿一式两份,加盖公章;还有电子稿),并于4月19日前报至工会龚四宝处。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