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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百家湖小学“弹性离校”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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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百家湖小学“弹性离校”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7/2/12 14:20:50 作者:陈城 点击:945次

 

(2017年2月)

 

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民生幸福建设,办好35件民生实事,增强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的总体要求,贯彻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小学“弹性离校”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校教育实际,现就我校开展好“弹性离校”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市区教育局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的相关精神,依据区教育局文件《关于进一步推进小学“弹性离校”工作的指导意见》,在我校实施“弹性离校”,为我校学生提供延时照顾服务,缓解部分学生家长接孩子难问题,进一步增强学校服务能力,提升教育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一)学校主体。学校是“弹性离校”工作的实施主体,承担主要职责。上级主管部门将为学校切实开展好此项工作提供协调指导和支持保障。

(二)自主参与。面向所有有需求的学生家庭,以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有困难学生参与。

(三)公益导向。学生参与“弹性离校”期间一律实行免费,严禁向学生家庭直接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严禁擅自“搭车”进行其他有偿服务。

(四)安全第一。“弹性离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学生安全。

三、组织实施

(一)实施对象。凡正常放学后按时离校有困难的学生,由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均可实行“弹性离校”。学校优先安排一、二年级学生以及残障学生、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对于确有困难的中高年级学生,学校也可提供延时照顾服务。

(二)组织方式。“弹性离校”期间,学校提供延时照顾服务,安排专人照管学生自行复习、作业、预习和课外阅读等。

(三)实施时间。自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每学期开学第二周起实行“弹性离校”。 冬季上学时间段(每年11月1日至下年度的3月31日)托管结束时间为17点,非冬季上学时间段为18点。

四、奖补办法。

“弹性离校”设有专项奖补经费,由区财政下拨。奖补经费分为补助和奖励两部分。上级部门依据学校实际参与“弹性离校”的学生人数和学校“弹性离校”工作实效划拨到学校。奖补经费主要用于“弹性离校”工作相关消耗品购置、场地使用、购买社会服务、人员补助等。学校将依据上级部门精神对参与“弹性离校”工作的人员进行补助和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弹性离校”工作小组,组长蔡小平,副组长褚裕锋、贾敏、季俐、龚四保,全体行政为组员,具体工作由安全办组织落实。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各部门协同配合,通力合作,确保“弹性离校”工作安全有序实施。

(二)严格规范管理。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规范,禁止组织开展学科性集中教学,禁止以补差提优等名义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补课。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弹性离校”的实际参与人数以学生家长签名递交申请书并获批的人数为准。学校将对上报人数进行核准,保证数据准确。

(三)引导社会参与。学校通过购买服务形式,积极协同关工委、退教协、社区教育中心、文化艺术科技体育等领域的机构和团体提供公益性服务。鼓励退休干部、退休教师、学生家长和高校师生等以志愿服务形式参与,学校为其提供必要的交通、通信和误餐补贴等。

(四)强化责任追究。对“弹性离校”工作实施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出现安全事故或者管理失当等问题的,学校将予以约谈和通报批评,并酌情扣除奖补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