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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江苏省中小学优秀教学案例、课件评比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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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江苏省中小学优秀教学案例、课件评比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15 10:05:20 作者:无 点击:699次

 

关于举办江苏省中小学优秀教学案例、课件

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市(区、县)教研室、各学校教科室(教务处):

 为了认真落实国家和我省规划纲要,深入研究课程标准,广泛交流教学经验,不断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进一步推动我省课程改革的深入实施,2011年底,省教科院决定举办“江苏省中小学优秀教学案例、课件学术成果”评比活动,细则如下:

一、参赛对象:

凡在各级各类学校(普通高中、职业中专、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作的在职教育工作者、各级教育部门工作人员均可参加。

二、作品要求:

(一)教学案例

1.范围:主要以现行教材为依据,从本年度的教学案例中选择,也可以从各自的校本课程中或教师个人根据教材和学情自编自创的教育教学案例中选送参评。

2.要求:规范、科学、创新,应注重理论思考和实践研究,以一课时为宜文字、图表呈现均可,字数在2000-3000字为宜,A4纸打印。

(二)教学课件

1.范围:凡在教学实践、教学科研、校本教材、教案创作中创作的各类课件。

2.要求:体现新课程理念,形声并茂,有创意,有特色,教学容量大,直观性、必要性强,使用操作便利,教学效果好;参评教学课件要附有一份纸质说明,写清楚参评课件的题目、作者的姓名、单位、邮编和联系电话,同时,简要写上教材版本、年级及本课件的使用说明,如是课例,需单独刻录光盘报送;操作系统为win2000winXP

三、奖项设置及注意事项:

   (一)各市(区、县)教研室、各学校教科室要充分做好宣传和发动工作,由参评者填写《江苏省教科院教科所优秀教学案例参评申报表》、《江苏省教科院教科所优秀教学课件参评申报表》(此表可复制)并作为封面与送评的教学案例、课件装订在一起,一式一份寄送参评,寄(送)至:南京市升州路292A4018C张天月收电子稿请发:E_mail:kxdzlsh2011@163.com.截止时间:20111215日。

(二)每位作者可以同时报送教学案例与课件参评,优秀教学案例、课件均设一、二、三等奖,并颁发获奖证书。

(三)本次活动将根据各县(区)、相关单位申报的数量和质量评出活动组织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奖。

(四)凡抄袭之作,谢绝参评,一经发现,除取消参评资格外,将通报作者所在单位。

四、评审专家:

全国知名专家及省教育厅、南京师范大学、省教科院专家、教授。

 

五、参评费及汇款方式:

(一)、每篇参评教学案例评审费为50(电子稿60)、课件评审费80元。

(二)、1、邮局汇款,南京市升州路292A4018C张天月收

2、银行汇款(工商银行),账号622202 4301 0600 45414张天月。

六、联系人:刘保亚、张天月

联系电话:(02586839998 1599621167613913009397

 

江苏省教科院科学教育研究所

 

0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附:1江苏省教科院教科所优秀教学案例参评申报表.doc(可复制)

 

2江苏省教科院教科所优秀课件参评申报表.doc(可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