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教育局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学校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同时解决放学后部分家长按时接孩子离校有困难的后顾之忧,从今年11月起,对按时离校确有困难学生全面实行“弹性离校”管理。为确保这项工作落到实处,特制订《百家湖小学“弹性放学”实施方案》。
一、 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 长:刘志春 (校长,全面负责弹性放学的管理和实施)
副组长:陈荣才、陈谷登、王安元、季俐
(负责具体协调和监督实施)
成 员:贾敏、龚四宝、刘有钧、唐晓炎、陈林静、许祥国
各年级主任、 全体班主任
二、实施要求:
1、时间安排:弹性放学时间原则上分为三段,在原正常时间放学的基础上,一二年级增加3:45段和4:25段;三~六年级增加4:25段和5:00。对于家长确有困难不能准时前来接的少数学生实行看护托管至17:30前。
2、参加学生:以学生自愿为前提,家长依照学校规定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的1至6年级学生均可参加。
3、组织管理师资:学校教师、家长志愿者。
三、实施内容:
1、延时的第一时间段:学生以完成课外作业为主;
2、延时的第二时间段:学生以课外阅读活动为主;
3、延时的第三时间段:学生自主活动。
四、实施原则:
1、坚持自主性:弹性放学,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家长申请为前提,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
2、坚持公益性:学校不能以“弹性放学”为由头,违规收取学生费用。对于组织管理开展活动的本校教师,学校要充分考虑其工作量并纳入绩效考核。
3、坚持校本性:学校将根据本校学生需要、家长需求、学校实际等情况,合理安排这段时间及活动。
4、坚持多元性:以学校为主体,也鼓励家委会、社会力量等支持,家长志愿者、大学生志愿者、社区志愿者等参与其中。
南京市百家湖小学
2013.10.30